随着千年之交教育实践环境的巨大变化,各国的教育管理研究和实施模式也在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而教育管理在各国的发展水平有较大的落差,能长期处于国际教育管理浪潮之巅者,实为少数国家。这些国家的教育管理到底有何独到之处?它们给教育带来了怎样的变化?它们先进的教育管理模式能解决中国的一些现实困境吗?这些问题,相信国内不少教育管理的研究者和中小学校长和我一样,也充满了好奇与疑惑。《美、英、澳教育管理前沿图景》(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一书的出现正好让我们近距离地接触到了这些国家的先进管理方式和它们的实际运用情况。
全书最突出的特点是“前卫”的思想和实证的风格。随手一翻,映入眼帘的都是一些在国内教育管理领域刚刚兴盛起来的新颖词汇,如“教育券制度”、“国家校长专业资格”、“校长中心”等。作为一本述评性书籍,全书对美、英、澳的成就与问题探析都是建立在大量真实的学校案例基础上的,通过对美、英、澳3国在教育管理研究与实践的生动呈现,我们可以对这3个国家成就与问题并存的前沿景象有一个真切了解。
从成就方面看,自20世纪90年代国际教育管理元研究及教育领导研究热潮后,美、英、澳的教育管理理论和研究逐渐体现出更多“教育”的个性,这种个性的最大体现就是美、英、澳3国对教育管理中一些根本问题进行了突破性和多元化的阐释,并在多元观点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广泛的共识。例如在教育管理的核心概念——“领导”的认识上,美国的一些非主流派率先提出了“领导者的领导者”之说,即有价值的领导应该是以不同方式触动人们的领导:开掘他们的情感、呼唤他们的价值观念、回应他们联结他人的需要。这种领导是以道德为基础的。领导者要引导学校共同体的所有成员对“我们是干什么的?为什么干?学生应得到怎样的服务?我们对学校共同体的义务是什么?学校共同体追求的是怎样的理想?”这些根本问题有一个共同的清晰认识。在此基础上领导者才去考虑“我们怎样才能使工作做得更好”。此时,他的职责就是努力把员工培养成他们各自工作范围内的领导者。这样,领导者就无须扮演单打独斗的英雄,而是一批领导的领导者。作者指出,“领导者的领导者”这一提法最初被视为“另类”,但随后美、英、澳国家的许多主流派代表也逐渐默认了这种提法,并且承认:“领导是一种功能,而不是一种角色。无论是具有一定岗位职权的人,还是不在其位的人,都可以发挥这种功能。”此外,美、英、澳在道德领导理论、教学领导研究的新进展以及分布式领导的研究等方面,都开始将焦点转到学校组织的目的、特性上,仿效企业管理的痕迹已不再明显。毫无疑问,这些变化都显示出美、英、澳教育管理理论与研究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
当然,书中不仅展现了美、英、澳教育管理的前沿美好图景,而且也揭示了“冰山的另一角”——存在的问题与困境。如学术研究与实践运用的关系问题、本国文化对学校领导和学校管理的影响问题、学校领导者的专业化发展问题等。全书对这些问题并没有掩饰或一带而过,而是根据具体学校案例进行了真实揭示与深入剖析,并在分析美、英、澳3国每一个问题之后专设章节对我国相应的现状进行了对比与反思。这些对比与反思不仅是全书另一难能可贵之处,同时也是值得我国的教育管理者格外关注之点,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现实指导意义。
当然,借鉴并非等同于照搬。什么样的教育管理模式才是理想的?教育管理到底有无理想模式?这些问题都曾引起过无数人的深思和孜孜探求。但在一种文化背景下生成的知识基础,在另一种文化背景下应用时,其效力常常就会受到限制。人说“教学有法,但无定法”,笔者认为,这句话放到教育管理中也是非常适用的。美、英、澳的教育管理经验有许多是值得称道和学习的,但不能脱离它们存在的具体情境。没有一种模式是适用所有国家的,只有结合不同国家的社会背景、现实条件才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只有在本国土壤的成长中才能探寻到适合自已的“法则”。
从当前我国教育管理的实际状况来看,无疑存在两种极端,一种就是顽固守旧,坚持着过去的传统模式不肯放手,在保守的怪圈中止步不前。如学校的“自主办学”问题,我国长期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形成了学校和政府之间的“婆媳关系”,教育更多仍体现的是“国家意志”,缺乏自身的独立性;而另一种就是盲目崇洋,觉得国外的管理就是值得追求的“理想模式”,从而不顾自身国情生搬硬套。如前一段时间特别火爆,而现在却争议纷纭的“择校制度”。它在许多欧美国家都行之有效,但一搬到我国就逐渐变了味,不仅没有像国外那样成为实现教育公平的良好平台,反而成为了各方利益冲突的导火线,成为了教育腐败的滋生点。因此,经验值得借鉴,但教训也值得警醒。当我们借鉴美、英、澳在学校领导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时,肯定还需要结合我们中国中小学的具体实践来进行,只有将美、英、澳的有关经验转化为中国本地的知识,方能真正见实效,以促进我国教育管理的整体发展。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5年7月7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