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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11-14 8:40:17 |
出处:教育科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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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北京市布置初中各个学科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工作的会上,对“什么是教师的基本功”作了以下七个方面的界定:
1、教师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2、教师对课程标准和教材的整体把握以及有效处理。
3、教师的教学组织能力。
4、教师对学生心理方面的理解。
5、教师与他人的沟通与合作能力。
6、教师搜集、整理、运用信息的能力。
7、教师主动学习并积极反思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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